2)第九十三章:创业,大罗仙宴,元始天尊的条件_从巨人开始的无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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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猿中至尊,妖族大圣。」

  美猴王这一去,真正脱胎换骨了,再也不是当初那个混吃等死,得过且过的山大王了。

  殊不知,悟空此时很蛋疼,花果山虽然是顶级仙山福地,资源丰富,可以前一直与世隔绝,被圈养,几乎没有底蕴,连开矿和锻造技术都是刚嗝屁的混世魔王带来的。

  白手起家,难度真的很高。

  修仙可不容易,不是谁都像他一样,破境如喝水,一日千里。

  眼下花果山除了他根本拿不出一个像样的

  人物。

  「算了,万丈高楼平地起,我这几年辛苦一点,亲自出马好了。」

  悟空决定给花果山增加点底蕴。

  第一年,他去了傲来国国都,按下云头,径闯入朝门里,直到兵器馆、武库中,打开门扇,看时,那里面无数器械:刀、枪、剑、戟、斧、钺、毛、镰、鞭、钯、挝、简、弓、弩、叉、矛,件件俱备。

  他拿起储物袋,将武器全装走,在几位高阶人仙,道门天仙杀来前,溜之大吉。

  盗完就走,贼刺激,还没留下任何证据。

  这次,他又理解了师父。

  怪不得师父喜欢偷坟掘墓,白嫖的感觉,太爽了。

  回到花果山,他以仙火重锻这些兵器,铭刻上仙道符文,上古妖纹,给群猴装备上,然后每日操练。

  第十年,军队初成,悟空披挂,率领大军,杀向附近一洞妖王。

  大战一日,妖魔们被杀的丢盔弃甲,跑的跑,降的降,领头的妖王也被悟空一拳轰爆了脑袋,血洒大地。

  这一战,彻底打破了花果山福地一带的平静。

  一众妖王开始互相攻伐,兼并,杀红了眼,大战小战不断。

  悟空打着磨砺群猴的主意,出手次数虽不少,却没有直接横扫千军,只是专门点杀那些棘手的大妖凶魔。

  就算如此,他精湛的武艺,强大的神通也震惊了各路妖王。

  五十年的时间一晃而过。

  这是花果山崛起的峥嵘岁月,悟空带领群猴,南征百战,踏平万妖,横扫群魔,威震神洲东部。

  七十二洞妖王,最后全部臣服,都来参拜猴王为尊,每年献贡,四时点卯。有随班躁备的,也有随节征粮的,齐齐整整,把一座花果山造得似铁桶金城,各路妖王又有进金鼓,进彩旗,进盔甲的,纷纷攘攘,日逐家习舞兴师。

  如此声势,都吓到傲来国国王了,派使者前来进贡。

  「我是妖王,不是人王,傲来国无需向花果山进贡,井水不犯河水。」

  悟空拒绝了进贡,让使者回去复命,表示互不干涉。

  人族是天地主角,洪荒第一大族,他还是知道的。

  他师父渡劫天尊也是人族。

  惹不起,人族国度的进贡太烫手,不如不要,偷兵器那次不算,那是某个无耻宵小干的,与美猴王无关。

  「大王,您似乎还缺少一套行头,一件趁手的兵器。」

  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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