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六拾四章 乱点鸳鸯_裂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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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久,他知道她不想面对他,如果不是墨墨的要求,或许她根本就不会出现,她拒绝他的那些话,他都记得清清楚楚,他睡不着觉,吃不下饭,每天都在痛苦和绝望中徘徊,尤其看到她象往常一样对自己漠然而对的时候,心里的折磨更加剧烈,这种疼没有人能理解,只有自己能体会,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撑多久,他已经快四十岁了,这漫长的后半辈子,他该怎么熬过去。

  聿尊也来看过慕斯亚一次,而且还带着他那个可爱娇气的宝贝女儿,两个男人都是情场中的失意之人,聿尊以前还不懂慕斯亚为什么要对着别人的老婆虎视眈眈,现在轮到自己了,他那是深有体会。

  “慕慕,你说女人怎么就可以变心那么快呢?你说烟龙那只史前怪物有什么好,媚媚说我比不上他,你说到底我哪里比不上他了?”

  “聿尊,你还没有死心?”

  “你十年都忍了,我才五年,干嘛不能忍?别说我烟心,那只史前怪物一看就是短命种,说不定哪一天就去地狱跟阎王报到了。”

  “媚狐不是讨厌你吗?”

  “媚媚才没有讨厌我,你别不信,前些日子我才用美男计把她扯上床风流快活了一整晚,唉,男人那里可是得经常拿来用用的,你看你都当了十年和尚了,也不知道有没有坏掉。”

  “我不是不想,可我对其她女人没有兴趣。”

  “咱们都一样命苦。不过也不算太倒霉,最起码我有小小兔,你有墨墨,不过莫傲宇这家伙太不是男人了,咱家小小兔那么可爱,他竟然一点都瞧不上眼,说我家的宝贝兔配不上他儿子,慕慕,怎么说咱们也是好哥们,要不我就把小小兔给墨墨做媳妇好了。”

  坐在旁边削苹果的林子墨没发表意见,这五岁才多一点的胖妞还在咬着手指啃,好吧,他承认,她是有一点小可爱,胖嘟嘟的小嘴比花瓣还好看,不过他不喜欢这只呆头呆脑的兔子,跟她在一起久了,连自己都会变笨。

  林子墨是个小绅士,看着小呆兔眼巴巴的盯着他的苹果看,他也不好太过分,小小兔就是根墙头草,谁跟她亲她就看哪个顺眼,漂亮大哥哥对她好,她两只小胖手捧着甜脆的苹果,张着湿答答的小嘴就在他的唇上亲了一口。

  “墨哥哥,我喜欢你。”

  被一个六岁不到的小胖妞轻薄了,林子墨的俊脸当即就沉了下来,聿尊看到自家女儿就这样没了初吻,心里早酸得不行,直想宰了墨墨来解气,但兔宝贝那性格他是最清楚的,又呆又笨不说,还容易相信别人,女儿一天天大了,他也在一天天担心,林子曦和林子晨他是没什么信心的,就是两个毛头小子,他家宝贝兔太单纯了,姐弟恋那是绝对行不通的,千挑万选,还是林子墨好,而且他跟慕斯亚可是铁哥门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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