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九章 长相俊美的兔子_不与今番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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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得也算很有特点,旁的族人的鳞片在阳光的照射下都是银光闪闪的,看着就十分耀眼,偏她身上的鳞片颜色暗淡,天晴时飞在天上几乎看不出痕迹,但天色昏暗时,她身上的鳞片便会熠熠发光。

  此事恰好是阴天,路砚之对这她的真身发了一会儿呆,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大对,方才看见她腹部隐约有雾气堆积,猜想大约是先前她吞下的那团尚未完全被压制,不过看着她这般活泼,想来尚无大碍,“帝姬若是无事还是先回罢,此处并非可以久留之处。”

  他尚且还有公务在身,看着天色也差不多的到了时辰,实在不能再耽搁下去。

  白锦姝连连点头,她自然知晓有些事是不能耽误的,更何况今日的事情她也有些疑惑,还当回去查查古籍书册,“那我便先走了,红线的事情我可放在心上呢,待我找出缘由,自当去傲岸寻你。”

  她转身走了两步,又折返回来,伸手向他讨要出入傲岸的信物,“想必你也不愿此事被傲岸众人知晓,还是给我一个信物,方便我自由出入为好。”

  她说的好似很为他着想的样子,实则只是怕去寻他时麻烦罢了,路砚之出门在外并未带着什么信物,身上只有一根鹿角所雕刻的佛莲手串,此刻正露在外面。

  瓷白干净的手串撑得住衬得他手腕上的筋骨脉络更加分明,“我看这个就不错,不如将这个给我。”

  他用食指勾住手串脱了下来,在她面前晃了晃,“你倒是很会挑。”

  “这手串戴着便可通过傲岸的大半结界,平日无事莫要拿出来示人。”这是他随身佩戴的东西,平日未曾刻意藏着,难免没有人认识,若是被人认出,还出现在白锦姝手里,少不了要引人非议。

  神仙们活的久了,就喜欢在这种儿女情长上找乐子,没事都能被传出有事来,实在是麻烦的很。

  “这我知晓。”她从袖带中掏出一只系了银铃的红绳,“礼尚往来,这是出入凶犁的信物,你也要小心收着,莫要给旁人看见了。”

  路砚之看着那铃铛挑眉,像是不大乐意收的样子。诚然,她收灵宠时很喜欢给它们挂上各式铃铛,那些铃铛上也多半刻着她的名字,但此铃铛非彼铃铛,这可是她从小带到大的东西。

  “你且放心,这不是鹿铃。”她将那铃铛放在手心,翻来覆去地转给他看,“我也没有要收你做灵宠的意思,这确确实实是我随身配着的东西。”

  “知道了。”

  他伸手拿过拿过拿铃铛,指腹轻扫过白锦姝的手心,轻痒的触感让她忍不住蜷起手掌,“那我先走了。”

  白锦姝原本想看着他将那铃铛戴在手上再走,后来想着自己未免有些想多了,看着路砚之的模样也不像是会挂着这些叮铃做响的东西在身上的。

  不过,他的这个鹿角手串戴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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