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一圈文字。
“Iwouldratherhaverosesoablethandiamondsonmyneck.”
肌肉男偏着脑袋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明白来:“讲的什么?”
费雨盯着玫瑰花看了一会儿,不由自主道:“宁愿桌子上有玫瑰,不愿颈上缀钻石。”
舍弃钻石而选择玫瑰,寓意着为爱情而放弃金钱,舍弃荣华。
然而承诺和信仰往往都是高尚的,到了现实面前却会变得无比脆弱。
“这算是史密斯夫人的自白吗?”夏乔看着玫瑰上的文字问。
“不知道……死都死了,猜也没用。要是副本抽了她有机会醒过来,你问问她。”费雨抱着手站在一边,有点漫不经心道。
比起这到底是不是史密斯夫人的自白,他觉得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。他在客厅和书房来来回回绕了几圈,最后终于在某个角落的抽屉里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。
夏乔比较镇定,安慰完两个心态崩了的女生,开始自发承担起安排人员分工的重任。大家都没什么头绪,只好听夏乔的安排。
费雨再次回到书房的时候,房间里只剩下夏乔一个人,他正在尽心尽力地收集线索找凶手。
“我觉得余向明的推测应该是对的,”余向明就是队伍里的肌肉男:“这里的迹象确实全都指向了是史密斯夫人杀了他的先生。”
夏乔看见进门的费雨,提出了自己的疑问。随即他看见费雨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戴上的纯白手套,又想到费雨一开始让他保持一米开外的距离,忽然想到了什么:“哥你是不是有洁癖?”
费雨有些意外地看了夏乔一眼,他原本还以为这个“小弟弟”有点缺心眼,现在看来对方居然莫名靠谱:“有一点,还好。”
其实他并没有洁癖,只是受不了和人太近距离接触。夏乔“哦”了一声,自觉离费雨远了一些,费雨说完就走上前,开始查看房间里的两具尸体。
两名死者衣着光鲜,男人虽然年纪不小身材还有些发福,但打扮得体,一身熨帖的黑色燕西装,看得出价值不菲,整齐的领带,胸口还别着一个精致细小的胸针,和女性死者胸口的款式一致。
而他的胸口,一把短刀精准笔直地插进胸口,血迹顺着衣物流到地板上。
“他们是……刚从舞会回来吗?”
费雨端起桌子上还没喝完的酒杯,一股浓郁的葡萄酒的味瞬间充满鼻腔:“嗯,这个胸针上应该是参加舞会人的入场证明什么的。而且两个人玩得还挺高兴,回来还开了两瓶酒庆祝。”
他从身后抽出自己从卧室顺来的短刀,估计了一下位置,在男人身旁蹲下,然后拿起短刀在男人心口比划。
得到答案之后,他又起身去查看沙发上的女人,女人妆容精致艳丽,就像睡着一般闭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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